义马法院 构建“破产清算+产业拯救”新模式 助力民营企业获新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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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马法院 构建“破产清算+产业拯救”新模式 助力民营企业获新生

义马法院 构建“破产清算+产业拯救”新模式 助力民营企业获新生

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竞争加剧,部分民营企业因资金链断裂、经营不善等原因陷入困境,如何通过法治化手段帮助企业纾困解难,成为基层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。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,积极探索构建“破产清算+产业拯救”新模式,走出了一条既要“破”得好、更要“救”得活的司法助企新路径,为困境民营企业涅槃重生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。\n\n## 一、从“一破了之”到“破救并举”\n\n传统破产审判实践中,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往往直接走向清算注销,厂房设备被拍卖,职工被遣散,多年积累的产业资源就此消散。义马法院在审理涉企破产案件时发现,不少民营企业虽然暂时陷入债务困境,但其拥有的核心技术、市场渠道、品牌价值等仍具有挽救可能,简单“一破了之”不仅造成资源浪费,也不利于地方经济稳定和职工权益保障。\n\n为此,该院转变审判理念,坚持“多破产重整、少破产清算”原则,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,积极引导适用重整、和解程序,推动破产审判从单纯的债权债务清理向产业拯救、资源盘活延伸,探索形成“破产清算+产业拯救”并行的新型审理模式。\n\n## 二、精准识别,分类施策\n\n义马法院在案件受理阶段即建立企业困境识别机制,通过实地走访、听取债权人意见、委托专业评估等方式,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、经营前景、产业价值进行综合研判,分类采取不同处置方案:\n\n对确实无挽救价值的企业,依法快速推进破产清算,使“僵尸企业”有序退出市场,释放闲置资源;对暂时困难但具有市场前景和产业基础的企业,则优先导入重整程序,引入战略投资人,实现企业存续经营;对债权债务关系相对清晰、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案件,积极促成破产和解,帮助企业赢得喘息空间。通过“一企一策”的精准施策,确保司法资源用在刀刃上,救企与出清并重。\n\n## 三、府院联动,凝聚救助合力\n\n破产审判涉及职工安置、税费处理、信用修复、资产过户等多重问题,单靠法院难以独立完成。义马法院主动与当地政府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,在案件办理中加强与税务、人社、市场监管、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,统筹解决企业重整中的配套难题。\n\n在具体案件中,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接访,向债权人、职工释明法律政策,稳定各方预期;协调税务机关依法落实税收优惠、简化办税流程,降低重整成本;与人社部门对接职工安置方案,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不受损害。府院联动不仅提升了破产审判效率,也让困境企业感受到了“司法有温度、政府有担当”的营商氛围。\n\n## 四、引入“产业拯救”思维,护住企业核心竞争力\n\n与单纯法律援助不同,义马法院倡导的“产业拯救”更强调从产业发展角度审视企业重整价值。在审理涉民营企业破产案件时,法院主动与行业协会、产业园区、投资机构对接,为企业寻找合适的战略投资人和业务重组方案,尽量维系企业原有技术团队和市场网络,不让企业暂时性的财务风险演变为永久性的产业损失。\n\n例如,在某涉三门峡地区网络科技企业的破产案件中,该企业因业务扩张过快导致资金紧张,但其掌握的数据平台和定向客户群体具有一定市场优势。义马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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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14:48:37